三井金屬株式會社 機能材料事業本部 薄膜材料事業部
本事業部依據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調査指南》附錄Ⅱ第1至第14項之規定,針對以下風險進行管理: (1)因錫原料開採、運輸或交易所涉及的系統性或廣泛性人權侵害風險。 (2)對非政府武裝團體的直接或間接支援風險。 (3)賄賂行為及原產地不實申報風險。 (4)因錫原料開採或交易而應繳納之稅款、費用及規費未支付之風險。 (5)洗錢及資助恐怖主義活動之風險。 (6)涉及或助長武裝衝突之風險。 此外,本事業部依循 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調査指南》,落實盡職調査(Due Diligence)五步驟架構,持續推動責任礦產風險管理,以建立透明、負責且永續的供應鏈體系。
1. 建立管理體系
本事業部建立礦物原料供應鏈追溯(Traceability)系統之管理機制,並指派錫原料供應鏈負責人,明確其職責與權限,以推動礦物原料之負責任採購管理。
同時,透過建立並落實錫原料供應鏈追溯系統,強化供應鏈透明度與可追溯性,持續推動錫原料的負責任採購管理。
2. 教育訓練實施情形
我們將持續規劃並實施對參與錫原料採購的員工的教育和培訓。
3. 供應鏈盡職調查評估
本事業部依據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責任礦產供應鏈盡職調査指南》
附錄Ⅱ之規定,透過識別衝突影響地區及高風險地區(CAHRAs),並實施認識您的交易對象(KYC)程序,對供應鏈進行風險評估。
4. 交易記錄
記錄將按照規定妥善保存和管理。
5. 特定風險的管理與執行
本事業部將進行風險評估,不向經評估具風險之國家或地區採購錫原料。
如風險評估結果顯示交易對象違反本方針,或本事業部判定其在法令遵循、人權尊重、排除反社會勢力行為及環境保護等方面存在高風險時,將透過供應商溝通與輔導推動風險改善與緩解措施。
如無法有效降低或消除相關風險,本事業部將停止與該交易對象之商業往來。
6. 溝通機制
建立並推動檢舉與意見反映機制,讓所有員工及外部利害關係人均能就錫原料供應鏈管理或新發現之風險事項,以匿名方式提出意見、疑慮或檢舉。
7. 第三方稽核
接受第三方獨立機構之稽核與審查,取得相關第三方認證,並公開或報告稽核結果。
2025年7月